暑期档爆笑电影《西虹市首富》讲述了沈腾饰演的落魄守门员王多鱼因比赛失利被教练开除,一筹莫展之际又突然被告知自己竟然是保险大亨王老太爷的唯一继承人,遗产高达百亿!但得到继承权需要接受一个奇葩挑战——一月之内必须花光十亿,还不能告诉身边人。于是王多鱼与众多好友一起以梦想之名开启了“挥金之旅”,却发现这项任务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
不过在笑过之后,笔者也发现《西虹市首富》里隐藏了许多法律梗。
电影中,金老板告诉王多鱼,如果他能在一个月内不碰黄赌毒,不捐赠,不购买个人资产的完成花光十亿的任务,就能继承王老太爷的三百亿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根据剧情可知王多鱼并不属于上述规定中法定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作为远方亲戚是没有这三百亿财产继承权的,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就一定没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如果王老太爷是通过订立遗嘱,在遗嘱中将巨额遗产附条件地遗赠给王多鱼,只要王多鱼接受并完成了遗赠的条件——一个月花光十个亿,那么王多鱼就可以合法拥有这笔遗产。
在刚出场的一场足球比赛前,对方球队老板金先生想用20万收买王多鱼踢两个假球,但王多鱼拒绝了。而在影片的最后,死党庄强则告诉王多鱼自己其实在那场球赛里为了500块钱而踢了假球。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从法律层面而言,如果王多鱼接受这20万并实施了踢假球的行为,就会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相对应的行贿人金先生也将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但王多鱼最后为了守住守门人的底线拒绝了这20万,那么对收了五百块钱踢假球的庄强是否可以追责呢?
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10条规定: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因此,即使是收了五百块钱,庄强也会因为受贿数额远远没有达到法定标准而不被立案追诉。
为了追求自己的出纳会计夏竹,也为了尽快完成“月败十亿”的任务,王多鱼租下了全市的广告位用来投放夏竹的照片并以此来表达爱意,这件事引起了全市的轰动,许多新闻媒体也进行了花式跟踪报道。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尽管电影中王多鱼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张贴女主夏竹的照片,但肖像权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制造其专有的肖像。因此夏竹可以向王多鱼提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请求,并可以要求他赔偿相应的损失。
女主夏竹的前男友柳建南为了报复以及为了得到更多的钱,联合了其他两个台湾的基金公司老板在王多鱼的财务上做了两千元假账,想陷害王多鱼,让他完不成“月败十亿”的继承任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柳建南在王多鱼的财务上做了2000元的手脚,而这笔金额数目并不符合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但符合民法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因此柳建南应当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
同时,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也可以对柳建南予以相应的惩处。
作者:谭慧慧
审核:朱永祥
编辑:刘倩芸
校稿:黄凯凯